#内幕消息

流浪狗的问题,是结构性矛盾,必须有人出来做“坏人”,而那些城市管理者、学校保安就扮演了“坏人”角色。

矛盾在于,一方面管理者需要规避风险,因为万一出现流浪狗咬人的事,负责的是学校、社区和街道,而不是网民或遗弃者;

另一方面,社会对于如何“抓捕”流浪狗的感官要求非常高,无法接受稍微暴力一些的画面,觉得太过残忍,不够文明。

于是那些实施抓捕的执行者,比如保安们,就成了夹杂中间受两头气,甚至网暴的受害者。且很多人没意识到,他们也只是辛苦的打工人、劳动者,出苦力混口饭吃。
这些保安,是在为宠物的遗弃者原主人买单。

流浪狗的问题,比不牵绳子的烈性犬还更加复杂:
后者起码还能找到责任人,而前者是没人负责的,属于典型的“权责不统一”,
流浪狗咬人后,责任落到了宏观意义的管理者身上。

换句话说,我们在网络上,心疼狗狗,虽然也是最基本的人性,是爱心的体现,但这种爱心不用报以成本付出,
而线下面对成群的流浪狗,是要付出真金白银的管理成本,以及不可控的风险。

这个矛盾,目前没有一般很好的方案去解决,
在全球范围也是如此。
欧美的做法,是统一抓捕流浪狗,但是在1周到1个月内的时间找人领养,否则就“无害化处理”,

说白了就是安乐死,是不是很残忍?当然咯,但连欧美这种极其发达且视宠物为家人的白左社会,依然这么“残忍”,说明现实就是比理想更加冰冷。

美使馆数据:许多美国家庭会领养宠物狗,但因为各种成本限制,每年安乐死120万只狗、140万只猫。美国的动保极其兴盛,且全民浓烈的爱动物氛围,且极其富裕发达,也就做到这种程度。 很多社会问题就是这样,没办法,就是没办法。

所以我们能做到这种程度,已经算不错了。
图2也是一种方案,小区业主凑钱,给流浪狗进行安置,这就是权责统一的体现,可谓完美方案。
前提是,小区凑齐了2万块,

那问题来了,我们的所有小区社区和街道,都能凑齐这2万块吗?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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